关于《杭州市社会救助家庭经济状况核对管理办法》的政策解读
关于《杭州市社会救助家庭经济状况核对管理办法》的政策解读
发布时间:2018-09-08 15:04:43 已有: 人阅读
2008年,我市下发《杭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民政局关于杭州市困难救助对象信息核查工作管理办法的通知》(杭政办函〔2008〕405号),初步建立了困难群众信息核查机制。2010年,杭州市被列入全国首批低收入家庭(社会救助家庭)经济状况核对工作试点单位,社会救助家庭经济状况核对机制不断健全。2017年“很多跑一次” 改革工作开展以来,要让数据多跑路,群众少跑腿,必须将更多社会救助相关部门有效数据纳入市级核实平台实时共享,才能实现自动比对,提高救助效率,方便困难群众。为进一步规范和完善我市社会救助家庭经济状况核对工作,加强部门协作,健全完善部门联合、上下联动的核对信息网络,更加公平、公正、有效实施社会救助制度,特制定《杭州市社会救助家庭经济状况核对管理办法》(以下简称《核对管理办法》)。
第四部分工作职责,主要规定掌握各类核对信息的政府相关部门职责,对核对结果和核对工作的规范使用和监督管理,明确保密义务和责任追究作出具体规定。
1.《核对管理办法》规定,核对工作机构接受社会救助行政管理部门及其他相关行政管理单位的委托,核对的结果仅作为政府相关部门作出审核和认定的依据,核对工作机构不直接认定是否符合救助资格,核对报告也不送达接受核对的家庭或个人。
2.《核对管理办法》强调了核对对象应尽的义务,特别是涉及金融财产的核对中,核对对象应书面授权核对工作机构进行调查。通过书面授权,解决银行、证券、保险等金融财产查询中的个人隐私保护问题。同时,办法也强调了要建立严格的保密制度,明确了私自泄露相关信息的责任追究制度。小儿癫痫病治疗西安市的癫痫医院哪家便宜武汉看癫痫那里好湖北的癫痫医院那家便宜